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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企业信用公示暂行规定》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5 17:11:17  浏览:9409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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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企业信用公示暂行规定》的通知

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企业信用公示暂行规定》的通知

十政办发[2002]1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白浪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县级事业单位,各大中型企业,驻市各单位:
  《十堰市企业信用公示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十堰市企业信用公示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增强企业信用意识,优化市场信用环境,促进十堰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信用公示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
  第三条 企业信用公示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企业信用进行监督,审查评价,记录当事人的信誉状况、失信及违法行为等,并通过多种媒体发布,向社会公示的一种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第四条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本区域内企业信用公示机构,负责全市企业信用公示管理工作。
  第五条 企业信用公示机构公示企业信用信息应遵循客观、公正、及时、准确的原则,对企业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公示法律、法规禁止公示的内容。
  第六条 企业信用公示信息包括企业资格能力公示、企业优良信用公示、企业不良行为公示等。具体有下列内容:
  (一)基本情况:企业开业、变更、注销登记和年度检验情况。
  (二)企业经营情况:主要产品、年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纳税总额等。
  (三)企业合同履行情况:企业合同订立、履行情况,合同纠纷调解后履行情况等。
  (四)企业商标注册情况:驰名、著名商标名称,注册商标名称,核定使用商品及有效期。
  (五)企业资信情况:资质认定、资格认定等情况。
  (六)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情况:企业办理的动产抵押物登记、变更、注销及履行情况。
  (七)企业还贷情况:企业在银行贷款信用及金融机构对企业的信用评级情况。
  (八)企业纳税情况:企业税务登记、纳税、税务机关对企业的信用评级情况。
  (九)行业管理协会、质量技术监督、司法机关等提供的企业信用情况。
  (十)企业获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其他部门授予的重大奖励以及其他荣誉情况。
  (十一)企业不良行为包括:企业骗取营业执照、偷税漏税,抽逃资金,逃废债务的行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实施合同欺诈的行为及其他受到执法部门处罚的行为。
  第七条 企业信用公示征信来源
  企业信用公示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收集为主,企业自愿提供为辅。具体收集方式为:
  (一)企业登记、年检资料,驰(著)名商标,资信,合同履行,动产抵押登记情况,由工商部门负责收集转录。
  (二)企业所获得荣誉称号或证书情况,由职能部门和企业提供。
  (三)企业因失信受到行政处罚的资料,从行政处罚案件资料中收集转录。
  (四)企业信用情况由各其开户行(社)提供。
  (五)企业纳税情况由税务机关提供。
  第八条 公示机构定期、定向从有关部门和企业收集信用信息。各有关部门、企业要密切配合,按照公示机构的要求,及时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并保证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
  第九条 企业信用档案以企业经济户口为基础,一户一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应及时收集第六条所列内容,并及时录入企业信用档案。
  第十条 企业信用资料采用计算机管理,并与提供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的各部门互联互通,共享资料。工商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断或者拒绝信息传递。
  第十一条 企业优良信用记录公示期限为一年,公示期内如发生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不良行为,应及时取消该企业优良信用公示。
  企业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处罚或被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的,公示期限为三年;对有欺诈行为的法人代表、董事、会计及其他重要职位的人员,锁入不良行为警示系统,公示期限为两年;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执法部门给予重大处罚的,公示期限为两年;其他不良行为公示期限为一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优良信用企业根据企业信用信息认定,由公示机构每两年认定一次。
  第十三条 对优良信用企业,有关部门应在贷款、产业政策扶持等方面优先支持。
  第十四条 企业认为本企业信用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可以向公示机构提出更正申请,公示机构应当及时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五条 信用公示机构要认真组织实施企业信用公示活动,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助做好信用征信等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在公示活动中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确保公示公正。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十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自公布30日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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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贷款项目后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国建设银行


关于印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贷款项目后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1991年2月1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
现将《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贷款项目后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请及时报告总行投资调查部。

附件: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贷款项目后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完善建设银行贷款项目的管理,检验项目评估和贷款实施管理工作质量,总结贷款决策的经验教训,提高项目评估、贷款决策和贷款实施管理水平,促进贷款回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后评价是对已全部建成投产的贷款项目建设实施和生产经营状况进行分析,并对未来经济效益进行预测和评价的工作过程,是贷款项目管理周期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项目后评价的对象,主要是利用建设银行信贷资金(含内、外资)发放贷款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后评价项目的选择范围主要是建设银行贷款数额较大的项目和其它能提供典型经验、教训的项目。
第四条 项目后评价的时机,一般在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3--5年进行,根据工作需要也可提前或推迟进行。
第五条 项目后评价工作应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各级建设银行投资调查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投资信贷部门、稽核审计部门配合。
第六条 项目后评价的程序为:
1.确定后评价项目;
2.组织项目后评价小组,制定后评价荼计划;
3.收集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情况的资料和数据;
4.根据本办法各项内容要求,对数据资料进行整理、计算、对比和分析;
5.编写项目后评价报告;
6.对项目后评价报告进行审查;
7.将项目后评价中揭示的重要问题及其对策或建议反馈给有关部门。
第七条 项目后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
1.企业概况;
2.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后评价;
3.生产条件及经营情况后评价;
4.财务后评价;
5.国民经济后评价;
6.社会效益后评价;
7.总结与评价。

第二章 企业概况
第八条 编制《企业概况表》(后评价表1),进行必要的文字叙述。
第九条 企业的名称、性质、等级、主管部门、地理位置,企业的建立时间及其发展过程概况。
第十条 企业规模状况,主要包括:
1、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
2、固定资产原值、净值和流动资金平均占用额及其来源;
3、主要设备台数及其技术水平;
4、主要产品生产能力的投产后历年产量;
5、职工人数及构成。
第十一条 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内容包括:
1、企业的经营方式;
2、企业享受的主要优惠政策;
3、企业投产后历年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包括劳动生产率、产值、利润及税金等情况;
4、企业在同行业和在地区经济、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及其影响;
5、企业是否实行全面质量管理(TQC),产品质量及其获奖情况;
6、企业机构设置和人员(尤其领导人)素质情况;
7、企业各项经营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
8、企业近几年新产品研制开发情况。
第十二条 企业资信情况,主要包括:
1、产品在用户中的声誉和影响;
2、企业负债及偿债(包括偿还建行贷款)情况。

第三章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后评价
第十三条 编制《项目建设概况表》(后评价表2),并进行简要文字论述分析。
第十四条 编制《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执行表》(后评价表3)和《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超支原因分析表》(后评价表3--1),进行必要的文字叙述。主要内容为:
1、将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总投资额与项目评估报告中固定资产总投资额估算数和最初批准的概算总投资额进行比较,计算出投资超支额或投资节约额。如投资超支额度大,则要分析引起超支的原因,应按预留投资缺口,设计方案变更,设计漏项,建设单位自行改变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主要设备及建材价格变动,汇率、利率、工期、费用标准变动,损失浪费等类原因进行分析,计算各类因素占超支额总超支额的比例。
2、根据“后评价表3”和“后评价表3--1”中的相关数据,计算实际固定资产总投资超概算率(或节约率),其公式如下:
实际固定资产总投资超概算率(或节约率)=
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总投资额--最初批准概算总投资额
━━━━━━━━━━━━━━━━━━━━━━━×100%
最初批准概算总投资额
式中,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总投资额应包括建设期利息(以下同),一般应根据竣工决算报告中的数字进行分析后取得。
第十五条 落实投资管理责任制情况。项目是否实行了投资包干、工程招标承包责任制,并说明效果和存在的问题。
第十六条 编制《项目投资来源表》(后评价表4),进行投资资金来变化情况分析。
第十七条 项目建设工期情况分析。将项目实际建设工期与项目计划工期进行比较,分析变动的原因,计算建设工期延长(或缩短)时间。公式为:
建设工期延长(或缩短)时间=实际建设工期(月)--计划工期(月)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形成率分析。
计算公式为:
项目实际交付使用固定资产额
项目实际固定资产形成率=━━━━━━━━━━━━━×100%
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总投资额
应将其计算结果与项目评估报告中固定资产形成率进行比较,也可与全国其它同类项目的固定资产形成率进行比较,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
第十九条 单位生产能力投资分析。计算公式为:
单位生产能力实际投资=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总投资额/项目实际形成生产能力。
应将计算结果与评估报告中的预测数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预测数进行比较,与同类型已竣工项目的实际数字进行比较,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
第二十条 项目工程质量评价。项目工程质量较差时要说明导致工程质量差的主要原因,分析计算因工程质量差所造成的投资损失。
第二十一条 对贷款项目经办行在项目实施管理中的管理方法和措施及其管理水平进行评价。说明经办行针对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采取了哪些必要措施,对控制投资提出了哪些合理化建议及其被有关部门采纳情况和实际效果,经办行在贷款实施管理工作上有哪些经验和教训?

第四章 生产条件及经营情况后评价
第二十二条 生产条件及经营情况后评价,是从计算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能力利用率入手,分别从产品销售市场、工艺技术及设备、原材料、燃料及动力供应、资金供应、管理等方面,分析影响和制约生产能力利用率的原因。
第二十三条 编制《产、销情况分析表》(后评价表5),进行生产能利用率分析。生产能力利用率计算公式为:
年实际产量
生产能力利用率=━━━━━━━×100%
设计年生产能力
第二十四条 设备及工艺技术后评价,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工艺概述,分析其选用工艺是否先进、适用,前后工序布置是否合理?
2、主要生产设备的技术性能、指标是否达到设计要求,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3、设备之间生产能力是否配套?项目采用了引进设备时,要着重分析引进设备与国产设备之间能力及工艺上是否配套?若不配套,则要分析其主要原因。
4、产品质量和原材料、能源消耗指标水平,与国际、国内同类型企业先进水平的差距多大?
5、项目采用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情况。项目采用了引进技术时,要着重分析消化吸收引进技术的能力。
6、职工素质是否与先进技术的要求相适应?
7、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评价项目建设规模的经济性。
第二十五条 编制《原料》能源供求情况分析表》(后评价表6),进行项目生产物资供应及其它生产条件情况分析,主要包括:
1、项目生产用的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等的品种、质量、数量是否满足实际需要?
2、流动资金供应是否满足生产的实际需要?企业自补能力如何?
第二十六条 产品销售市场情况分析,主要包括:
1、项目投产以来的产品质量、销售量各为多少?其中出口量及主要销售范围。
2、分析主品的产市竞争能力,包括产品质量对产品销售的影响,预测产品市场需求前景;针对产品市场销售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徽。
3、分析项目评估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市场需求预测的数字和结论与实际情况差异及其主要原因。

第五章 财务后评价
第二十七条 财务后评价是指按照项目实际发生的投入产出物价格和税率,计算项目已发生的实际费用和产生的实际效益,并站在新的时点上,依据国家现行财税制度和价格体系,预测项目计算期内未来时间将要发生的效益和费用,据以考察项目的财务盈利能力和财务清偿能力等财务状况。
第二十八条 财务后评价的内容包括基本财务报表编制和数据分析、财务盈利能力后评价和清偿能力后评价,财务手评价的主要评价指标为财务内部收益率、固定资产贷款偿还期和到期贷款偿还率。财务后评价辅助评价指标财务净现值、设资利润率、投资利税率。
第二十九条 财务后评价指标的结果应与项目评估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应指标的数据进行对比,着重从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建设工期、达产年限和达产率、产品销售量、销售价格、产品成本、汇率等因素的变化来分析其对评价指标的影响,找出影响评价指标的主要因素,并进一步分析引起些主要因素变化的深层原因。
第三十条 财务后评价基本报表编制和数据分析。
1、编制《总成本分析表》(后评价表7)。将后评价表7所提供的成本数字与评估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应值相比较,找出影响成本变化的主要因素,分析其影响程度。除编制总成本表外,根据实际需要也可编制单位产品成本表(见后评价表7--1),将主要产品的实际单位成本与预测值进行对比分析。
2、编制《税金与利润分析表》(后评价表8)。将后评价表8中的实际数与项目评估(或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测数相比较,着重从产品销售量、销售价格、成本、税率的变化等方面分析并找出引起税金、利润变化的主要原因。
3、编制《贷款偿还期计算表》(后评价表9)。根据后评价表9的有关数字,并与评估报告中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各项还款资金来源变化的主要原因。
4、编制《财务现金流量表(全部投资)》(后评价表10)。该表是以全部投资作为计算考核基础,分析计算项目实际已发生的各年现金流量,并据此预测计算期内未来各年现金流量,用以计算后评价财务内部收益率和财务收益净现值。编制财务现金流量表,应按以下基本原则进行:
(1)建设期现金流量应根据批准的各年建设单位财务决算报表 和竣工决算报表分析计算填列。实际生产期和预测生产期现金流量核后评价各表有关数据填列。
(2)流量表中现金流入项中的“退税”是指生产经营期按规定退还给企业的产品税等各种税金,应按实际发生数和实际发生时间填列;预测年份无退税依据时,可不填列。现金流出项的“上交销售税金”中不应再扣除退税额。
(3)现金流入项的“基建收入”是指在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项工程建设副产品变价净收入,负荷试车和试生产收入以及其他收入。基建收入的计算执行现行有关规定。
(4)在现金流出项“固定资产投资”中,包括了项目竣工时的结余资金和实现的全部包干节余。投资包干节余资金和固定资产投资结余资金用于上交或还款部分,需在现金流入项中反映。
(5)进行现值分析时,已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现金流出项“固定资产投资”不包括用投资支付的利息、挂帐利息。
(6)现金流出项“固定资产投资”应包括建设期任何借款支用,包括储备借款和周转借款的支出或占用,但用投资借款归还这些借款时应抵扣还款年的投资流出,以真实地反映投资流出的实际发生时间和数量。
(7)现金流出项“固定资产投资”不应包括建设期设备材料溢价,因为这些材料设备仍被项目占用。
(8)停缓建的工程项目重新上马一般可视作重新决策,折现起点选择应为重新开工年份。对于折现起点以前年度已发生的投资支出及其形成的财产,原则上把已丧失市场价格的部分全部视作沉没成本不予考虑,仍可按市场价格出售的部分,则按市场价格作为折现起点的“固定资产投资”,不予折现。实际操作中,可对这些财产采用重置成本法估价。
(9)现金流出项“经营成本”可根据总成本表按下式计算:
经营成本=销售成本--固定资产折旧费(或维简费、摊销费)--流动资金借款利息净支出--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期初余额+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期末余额
第三十一条 财务盈利能力后评价,包括以下指标:
(一)财务后评价内部收益率(FIRRe),是指项目在计算期内各年净现金流量现值累计等于零时的折现率,表达式为:

∑(CI--CO)t·(1+FIRRe)--t=0
t=1
式中,CI——现金流入量;
CO——现金流出量;
(CI--CO)t——第t年的净现金流量;

∑——项目计算期总和(t=1,2,3……n)
t=1
FIRRe——财务后评价内部收益率。
项目计算期包括建设期和有效生产期。建设期根据项目已发生的实际情况确定,有效生产期根据主要生产设备的折旧年限和产品寿命期确定,一般工业项目有效生产期不宜超过20年。为便于与前评估相比较,计算期应尽可能与前评估一致。
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e)可用插值法计算:
|NPV1|
FIRRe=i1+(i2--i1)━━━━━━━━━━━━━━━
|NPV1|+|NPV2|
式中:i1——试算时低折现率;
i2——试算时高折现率;
|NPV1|——对应于低折现率i1的净现值(正值)的绝对值;
|NPV2|——对应于高折现率i2的净现值(负值)的绝对值。
试算时,i1、i2两个折现率之差不超过5%。
后评价财务内部收益率与项目实际资金成本比较,若大于资金成本,表明项目在财务上达到或超过了资金成本所要求的最低盈利能力。后评价财务内部收益率还应与国家最新规定的行业或部门基准收益率比较,若大于基准收益率,则说明项目在财务上达到了国家对本行业项目最新的最低的财务收益能力的要求。后评价财务内部收益率还应与项目评估时的财务内部收益率进行比较。
(二)后评价投资利润率则指项目投产后各年实际生产期内满负荷生产年份,实际利润总额与项目实际总投资之比率。计算公式为:
投资利润率=年实际利润总额/项目实际总投资×100%
上式中:项目实际总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含建设期利息)+项目
实际占用流动资金
若项目投产后实际生产期无满负荷年份,年利润总额则取实际生产年份中年利润总额量高值。
(三)后评价投资利税率,是指项目投产后实际生产期内满负荷生产年份的年实际利税总额与项目实际总投资之比率。计算公式为:
投资利税率=年实际利税总额/项目实际总投资×100%
若项目投产后实际生产期仍无满负荷生产年份,年利税总额则选用实际生产年份中的年利税最高值。
第三十二条 贷款偿还情况后评价。主要分析贷款偿还期和到期贷款偿还率。
(一)到期贷款偿还率,是指从项目投入资金到后评价时止,企业实际偿还贷款额与按项目借款合同到期应偿还贷款额之比率。计算公式为:
到期累计已偿还贷款额
到期贷款偿还率=━━━━━━━━━━×100%
到期应偿还贷款额
到期贷款偿还率大于或等于1时,表明项目已按借款合同偿还贷款;当期贷款偿还率小于1时,表明该项目未按借款合同偿还贷款。
(二)后评价贷款偿还期。它是指在国家财税制度规定及项目具体财务条件下,以项目投产后可用作还款的利润、折旧及其他收益偿还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本金和利息所需要的时间。后评价贷款偿还期一般采用列表法计算。见《贷款偿还期计算表》(后评价表9)。
计算后评价贷款偿还期时,后评价时点以前发生的贷款本息和还本付息,均按各年实际发生数填列。后评价预测年份应计利息,应根据借款合同和银行有关规定确定的计息方法、还本付息方法等计算。后评价贷款偿还期应与项目借款合同所确定的贷款期限进行比较,分析项目是否能按期归还本息。
计算后评价贷款偿还期时,应将后评价贷款偿还与评估时贷款偿还期进行比较,分析项目是否能按期偿还建设银行贷款。如不能按期偿还时,应分析原因,提出加快贷款回收的对策和建议。

第六章 国民经济后评价
第三十三条 国民经济后评价是从国民经济整体角度考察项目的效益和费用,采用不同时期的影子价格、影子工资、影子汇率和社会折现率等国家参数,对后评价时点以前各年项目实际发生的和计算期未来时间各年预测的财务费用、效益进行调整,计算分析项目给国民经济带来的净效益。
第三十四条 需要进行国民经济后评价的项目,一般是在评估(或可行性研究)时进行了国民经济评价的大中型建设项目,或有特殊需要的其它建设目,项目评估时没有进行国民经济评估的项目,一般不做国民经济后评价。
第三十五条 国民经济后评价应遵循统一的费用、效益划分原则。项目的效益是指项目对国民经济所做出的贡献,包括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项目的费用是指国民经济为项目所付出的代价,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第三十六条 国民经济后评价确定投入产出物的影子价格时,外贸货物、非外贸货物、特殊投入物的划分原则及影子价格的计算方法,按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基本建设贷款项目评估实施办法》中的相应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国民经济后评价时,后评价时点以前各年度实际发生的投入产出物,应采用对应年份的影子价格来计算费用效益;后评价时点以后的投入产出物影子价格,应遵循国家最新有关规定进行测算。
第三十八条 国民经济后评价时,影子汇率、贸易费用率、影子工资等重要评价参数,不同时期应采用国家统一发布的对应时期数值。
第三十九条 国民经济后评价时,不同时期社会折现率相差不大时,为简化现值计算,社会折现率可以采用国家最新颁发的数值。
第四十条 国民经济后评价的内容包括基本报表的编制与数据调整、国民经济后评价指标计算。
第四十一条 国民经济后评价基本报表编制与数据调整。
1、编制《国民经济后评价数据调整汇总表》(后评价表11)。数据调整是指在财务后评价基础上按照投入产出物类型划分原则及国家参数选择原则,对项目的投资、销售收入和经营成本进行调整。数据调整和计算方法参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基本建设贷款项目评估实施办法》中的相应规定执行。《国民经济效益、费用流量表(全部投资)》(后评价表12),进以全部投资作为计算基础,分析计算项目实际已发生的各年国民经济效益、费用流量,预测计算期内未来各年国民经济效益、费用流量,用以计算全部投资的经济内部收益率和经济净现值。编制国民经济效益、费用流量表(全部投资),应遵循下列原则:
(1)国民经济后评价时,国家对项目的各种补贴、企业向国家交纳的各项税金,国内借款利息及一些明显不属于国民经济消耗的摊派收费等,均属于国民经济内部转移支付,因此不计为项目的费用或效益。
(2)建设期应付款增加,反映项目占用国民经济其它部门可用资源,应作为费用流出;建设期应收款和增加反映被国民经济其它部门占用可用资源还未形成项目内部消耗或费用,根据费用、效益同口径的原则和转移支付不计为项目费用的原则,应收款可不作为费用流出。
(3)费用流量项中的“经营费用”不包括计入生产费用中的各种税金,包括房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等。
(4)费用流出项中的“营业外净支出中的费用部分”,系指营业外支出中确应计为国民经济费用的部分,其它营业外收支均为转移支付不计为效益或费用。属国民经济费用的营业外支出一般有企业搬迁费、新产品试制失败损失、非常损失、治理“三废”支出等。
第四十二条 项目国民经济后评价指标计算。国民经济后评价指标只设置后评价经济内部收益率(EIRRe)和后评价经济净现值(ENPVe)。
(一)后评价经济内部收益率(EIRRe),是反映项目的国民经济净效益的相对指标,它是使项目计算期内经济净现值累计值为零时的折现率。其表达式为:

∑(Be--Ce)t(1+EIRRe)--t=0
t=1
式中:Be——后评价时效益流量;
Be——后评价时费用流量;
(Be--Ce)t——第t年净效益流量;
n——项目计算期。
(二)后评价经济净现值(ENPVe),是反映项目的国民经济净效益的绝对指标。它是用社会折现率将项目计算期内各年的净效益流量折算到项目实施初期的现值之和。其表达式为:

ENPVe=∑(Be--Ce)t·at
t=1
式中:at——对应于第t年的折现系数,各年按统一最新社会折现率i
e折现时,at为:
at=(1+ie)--t
第四十三条 国民经济后评价经济内部收益率应与国家最新发布的社会折现率进行比较,若大于最新社会折现率,则表明项目达到或超过了国家最新规定和要求达到的最低社会盈利水平。后评价经济内部收益率还应与评估(或可行性研究)时的经济内部收益率比较,若大于评估时经济内部收益率,则说明项目达到或超过了预期社会盈利能力。后评价经济净现值等于或大于零时,表明国家为项目付出贷价后,除得到符合国家最新规定的社会折现率的社会盈余外,还得到了以净现值所表示的超额社会盈余。

第七章 社会效益后评价
第四十四条 项目社会效益后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改善生产力布局,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环保及生态平衡、交通设施和城市建设的实际影响。
2、项目对本地区、本行业技术进步的实际影响。
3、项目对改善资源配置,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的实际影响。
4、项目能耗状况。一般可用近三年产值综合平均能耗指标来反映。计算公式为:
产值综合平均能耗=近三年累计能耗/近三年累计产值
式中,能耗应折成标准煤计算。对耗能大的产品也可用近三年单位产品平均能耗指标反映。
第四十五条 项目社会效益后评价指标数值应与评估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评价结果进行比较和分析。

第八章 总结与评价
第四十六条 编制《项目财务及经济效益指标对照表》(后评价表13)。后评价总结的内容包括:
1、总结项目投资和贷款决策的主要经验和教训;
2、总结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主要经验和教训;
3、总结贷款管理工作中的主要经验和教训。
第四十七条 评价贷款项目评估工作的成功与失误。
第四十八条 提出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加快贷款回收的措施和建议。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项目后评价报告及有关的数据和资料是项目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归入项目档案妥善保管,注意保密。
第五十条 本办法由建设银行总行负责解释。各省、市、自治区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可根据本办法精神制订实施细则。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概况表
后评价表1
━━┳━━━━━━━━━━┳━━━┳━━━━━━━━━━━━━━━━
┃ ┃ ┃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及产量
┃ ┃内 容┣━━━┳━━━┳━━━┳━━━━
序号┃ 企业概竞指标名称 ┃ 或 ┃产 品┃计 量┃生 产┃投产后最
┃ ┃数 量┃名 称┃单 位┃能 力┃高年产量
━━╋━━━━━━━━━━╋━━━╋━━━╋━━━╋━━━╋━━━━
1 ┃企业名称 ┃ ┃ ┃ ┃ ┃
━━╋━━━━━━━━━━╋━━━╋━━━╋━━━╋━━━╋━━━━
2 ┃企业地址 ┃ ┃ ┃ ┃ ┃
━━╋━━━━━━━━━━╋━━━╋━━━╋━━━╋━━━╋━━━━
3 ┃企业主管部门 ┃ ┃ ┃ ┃ ┃
━━╋━━━━━━━━━━╋━━━╋━━━╋━━━╋━━━╋━━━━
4 ┃企业建立时间 ┃ ┃ ┃ ┃ ┃
━━╋━━━━━━━━━━╋━━━╋━━━╋━━━╋━━━╋━━━━
5 ┃企业等级 ┃ ┃ ┃ ┃ ┃
━━╋━━━━━━━━━━╋━━━╋━━━╋━━━╋━━━╋━━━━
6 ┃企业固定资产原值 ┃ 万元┃ ┃ ┃ ┃
━━╋━━━━━━━━━━╋━━━╋━━━╋━━━╋━━━╋━━━━
7 ┃企业固定资产净值 ┃ 万元┃ ┃ ┃ ┃
━━╋━━━━━━━━━━╋━━━╋━━━╋━━━╋━━━╋━━━━
8 ┃企业职工人数 ┃ 人 ┃ ┃ ┃ ┃
━━╋━━━━━━━━━━╋━━━╋━━━╋━━━╋━━━╋━━━━
9 ┃其中:技术人员 ┃ 人 ┃ ┃ ┃ ┃
━━╋━━━━━━━━━━╋━━━╋━━━╋━━━╋━━━╋━━━━
10┃ 管理人员 ┃ 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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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全年全部流动资金平均┃ ┃ ┃ ┃ ┃
┃占用额 ┃ 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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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全年定额流动资金平均┃ ┃ ┃ ┃ ┃
┃占用额 ┃ 万元┃ ┃ ┃ ┃
━━╋━━━━━━━━━━╋━━━╋━━━╋━━━╋━━━╋━━━━
13┃企业自有流动资金 ┃ ┃ ┃ ┃ ┃
━━╋━━━━━━━━━━╋━━━╋━━━╋━━━╋━━━╋━━━━
14┃流动资金借款 ┃ 万元┃ ┃ ┃ ┃
━━╋━━━━━━━━━━╋━━━╋━━━╋━━━╋━━━╋━━━━
15┃全部流动资金周转次数┃次/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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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企业固定资原值、净值,职工人数,流动资金各栏数字,均按
项目后评价时上年度实际数填列;
2、“企业等级”按企业在达标升级中获得的国家企业级别填列,
如“国家一级”“国家二级”等。

项目建设概况表
后评价表2
┏━━┳━━━━━━━━━━━┳━━━━━━━━━━━━━━━━━┓
┃序号┃面日概况 指标名称 ┃ 内容或数量 ┃
┣━━╋━━━━━━━━━━━╋━━━━━━━━━━━━━━━━━┫
┃ 1┃项目名称 ┃ ┃
┣━━╋━━━━━━━━━━━╋━━━━━━━━━━━━━━━━━┫
┃ 2┃项目建设性质 ┃ ┃
┣━━╋━━━━━━━━━━━╋━━━━━━━━━━━━━━━━━┫
┃ 3┃项目类型 ┃ ┃
┣━━╋━━━━━━━━━━━╋━━━━━━━━━━━━━━━━━┫
┃ 4┃项目建议书批复单位时间┃ ┃
┣━━╋━━━━━━━━━━━╋━━━━━━━━━━━━━━━━━┫
┃ 5┃项目评估单位 ┃ ┃
┣━━╋━━━━━━━━━━━╋━━━━━━━━━━━━━━━━━┫
┃ 6┃项目贷款审批行 ┃ ┃
┣━━╋━━━━━━━━━━━╋━━━━━━━━━━━━━━━━━┫
┃ 7┃建行承诺贷款数 ┃ 万元 ┃
┣━━╋━━━━━━━━━━━╋━━━━━━━━━━━━━━━━━┫
┃ 8┃建行实放贷款数 ┃ 万元 ┃
┣━━╋━━━━━━━━━━━╋━━━━━━━━━━━━━━━━━┫
┃ 9┃项目开工年月 ┃ ┃
┣━━╋━━━━━━━━━━━╋━━━━━━━━━━━━━━━━━┫
┃10┃项目竣工年月 ┃ ┃
┣━━╋━━━━━━━━━━━╋━━━━━━━━━━━━━━━━━┫
┃11┃计划工期 ┃ ┃
┣━━╋━━━━━━━━━━━╋━━━━━━━━━━━━━━━━━┫
┃12┃实际工期 ┃ ┃
┣━━╋━━━━━━━━━━━╋━━━━━━━━━━━━━━━━━┫
┃13┃概算总投资 ┃ 万元 ┃
┣━━╋━━━━━━━━━━━╋━━━━━━━━━━━━━━━━━┫
┃14┃实际完成总投资 ┃ 万元 ┃
┣━━╋━━━━━━━━━━━╋━━━━━━━━━━━━━━━━━┫
┃ ┃ ┃ ┃
┗━━┻━━━━━━━━━━━┻━━━━━━━━━━━━━━━━━┛
填表说明:1.“项目建设性质”按“改扩建”、“新建”、“技改”填列。
2.“项目类型”按“大”、“中”、“小”、“限上技改”、
“限下技改”填列。
3.“概算总投资”按第一次批准的概算数额填列。

固定资产投资执行情况表
后评价表3 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
┃序┃ 单项工程与 ┃ 建筑工程 ┃ 设备及工器具 ┃
┃ ┃ ┣━━━┳━━━┳━━━╋━━━┳━━━┳━━━┫
┃号┃ 费用名称 ┃概算数┃评估数┃实际数┃概算数┃评估数┃实际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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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生产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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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辅助生产项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公用工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服务性工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生活福利设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厂外工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七其它工程和费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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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合 计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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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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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装工程 ┃ 其它费用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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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算数┃评估数┃实际数┃概算数┃评估数┃实际数┃概算数┃评估数┃实际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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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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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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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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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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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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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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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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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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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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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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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比概自投资增减额 ┃ 实际比评估投资增减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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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概算数按第一次批准的概算数额填列。附:项目交付使用固定资
产额 万元

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超支原因分析表
后评价表3--1 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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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概算、评估设资因素分类 ┃ 超概算投资金额 ┃ 占超概算投资 ┃
┃ ┃ 总额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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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留投资缺口 ┃ ┃ ┃
━━━━━━━━━━━━━━╋━━━━━━━━━╋━━━━━━━━┫
2.设计漏项 ┃ ┃ ┃
━━━━━━━━━━━━━━╋━━━━━━━━━╋━━━━━━━━┫
3.设计变更 ┃ ┃ ┃
━━━━━━━━━━━━━━╋━━━━━━━━━╋━━━━━━━━┫
4.工期延长 ┃ ┃ ┃
━━━━━━━━━━━━━━╋━━━━━━━━━╋━━━━━━━━┫
5.建设单位自行提高建设标准┃ ┃ ┃
━━━━━━━━━━━━━━╋━━━━━━━━━╋━━━━━━━━┫
6.建设单位自行扩大建设规模┃ ┃ ┃
━━━━━━━━━━━━━━╋━━━━━━━━━╋━━━━━━━━┫
7.主要设备价格变动 ┃ ┃ ┃
━━━━━━━━━━━━━━╋━━━━━━━━━╋━━━━━━━━┫
8.建筑材料价格变动 ┃ ┃ ┃
━━━━━━━━━━━━━━╋━━━━━━━━━╋━━━━━━━━┫
9.外汇汇率变动 ┃ ┃ ┃
━━━━━━━━━━━━━━╋━━━━━━━━━╋━━━━━━━━┫
10.银行贷款利率变动 ┃ ┃ ┃
━━━━━━━━━━━━━━╋━━━━━━━━━╋━━━━━━━━┫
11.损失浪费投资 ┃ ┃ ┃
━━━━━━━━━━━━━━╋━━━━━━━━━╋━━━━━━━━┫
12.建设期利息 ┃ ┃ ┃
━━━━━━━━━━━━━━╋━━━━━━━━━╋━━━━━━━━┫
13.投资方向税 ┃ ┃ ┃
━━━━━━━━━━━━━━╋━━━━━━━━━╋━━━━━━━━┫
14.其它 ┃ ┃ ┃
━━━━━━━━━━━━━━┻━━━━━━━━━┻━━━━━━━━┛
续表
━━━━━━━━━┳━━━━━━━━┳━━━━━━━━━━━━━━┓
超评估投资金额 ┃ 战超评估投资 ┃ 备 注 ┃
┃ 总额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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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若某项因素节约投资,则用“--”号表示。
附:1.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总投资超概算投资 万元;
━━━━━━━
2.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总投资超评估投资 万元。
━━━━━━━

项目投资来源表
后评价表4 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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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关审计档案工作的规定[失效]

审计署


审计机关审计档案工作的规定[失效]

审办发[1996]356号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审计档案工作,充分发挥审计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审计档案,是指审计机关在进行审计监督或审计调查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审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审计档案工作,是指审计机关对审计档案进行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编研、统计、鉴定和移交,以及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审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审计署主管全国的审计档案工作,同时接受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地方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档案工作,接受上级审计机关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审计署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机关设档案管理机构;市(地)级审计机关设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县级审计机关设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第六条 审计机关档案管理机构和档案人员的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档案管理工作的法规,依法建立本机关的审计档案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二)组织、指导和监督本机关各部门审计文件材料的立卷和归档工作;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编研、统计工作,为审计工作服务;定期对本机关库存审计档案进行鉴定,如期移交应由同级档案馆保管的审计档案;

  (四)对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有计划地开展检查、总结、培训、研究等活动。

  第七条 审计档案的建立实行谁审计谁立卷、审结卷成、定期归档的责任制度;采取按职能分类、按项目立卷、按单元排列的立卷方法。

  第八条 应当归入审计档案的文件材料是:

  (一)审计通知书、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审计建议书、移送处理书等审计公文;

  (二)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及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

  (三)审计工作方案、审定审计报告的会议纪要、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的记录等文件材料;

  (四)有关审计项目的请示、报告、批复、批示、问函、复函等文件材料;

  (五)与具体审计项目有关的群众来信、来访记录等举报材料;

  (六)其它应归入审计档案的文件材料。

  第九条 不归入审计档案的文件材料是:

  (一)与具体审计项目无关的行政文书及审计综合管理文书;

  (二)未用作审计依据,或未经核实的证明性材料;

  (三)审计所依据的法规、政策文件中的无关条款及其他参考材料;

  (四)未经领导审签的文电草稿;

  (五)其他不应归入审计档案的文件材料。

  第十条 审计文件材料按项目立卷,一个审计项目可立一个卷或几个卷,一般不得将几个审计项目的文件材料合并立为一个卷。

  跨年度的审计项目,在项目审计终结的年度立卷。

  第十一条 审计案卷内文件材料一般应以结论性文件材料、证明性文件材料、立项性文件材料三个单元为序进行排列。

  结论性文件材料,采用逆审计程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的方法进行排列;

  证明性文件材料,按与审计报告所列问题和审计评价意见相对应的顺序,对审计证据、汇总审计工作底稿、分项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法规依据进行排列;

  立项性文件材料,按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列。

  第十二条 审计案卷内每份或每组文件之间的排列规则是:

  (一)正件在前,附件在后;

  (二)定稿在前,修改稿在后;

  (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

  (四)批示在前,报告在后;

  (五)重要文件在前,次要文件在后;

  (六)汇总性文件在前,原始性文件在后。

  第十三条 审计项目一经实施,立卷责任人即应及时收集本项目的文件材料;审计终结时,立卷责任人应对本审计项目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进行整理、鉴别和取舍,并按立卷的方法和规则进行组卷,经审计组组长或业务部门文书人员复查后,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案卷的编目和装订。

  第十四条 审计文件材料的归档,应坚持以审计项目案卷为单位进行交接,归档时间不得迟于该审计项目结束后的次年6月底。

  第十五条 审计档案的鉴定,应当依据有关审计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进行。审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应当按照项目审计案卷的保存价值确定,分为永久、长期(16年至50年)和短期(15年及其以下)三种。

  第十六条 审计档案在划定保管期限的基础上,可以采用“年度——组织机构”或“年度——审计类别”的方法排列和编目。审计案卷排列方法应当统一,前后保持一致,不可任意变动。

  第十七条 审计档案的密级及其保密期限,按卷内文件的最高密级确定,并按有关规定作出标识。

  第十八条 审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专用、坚固的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设备,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定期对档案保管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九条 积极开展审计档案的利用工作,根据需要编制适用的检索工具和参考材料,做到迅速、准确地查找和利用案卷。

  第二十条 借阅审计档案,一般应当限定在审计机关内部。凡需将审计档案借出机关或要求出具审计档案证证明的,应经本机关主管领导审批。

  第二十一条 及时、准确地对本机关和本地区的审计档案立卷、归档、利用、组织、人员等情况进行统计与分析,并按规定向上级审计机关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送。

  第二十二条 各级审计机关向档案馆移交档案的范围和年限,按国家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审计署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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